兩名八旬老婦2023年12月接獲偽冒親屬被拘留的詐騙來電,先後被騙走合共12萬元保釋金。涉案無業男子余志發向其中一名老婦索款10萬元,交收之際遭老婦親人撞破而當場落網,他在警誡下聲稱因欠債才犯案,從涉案3次收款中僅獲3700元報酬。被告早前承認3項串謀詐騙罪,暫委法官黃士翔星期四(1月8日)判處被告50個月監禁,指被告利用受害人對親人的關懷,造成受害人心理壓力,虽只是「跑腿」角色,但是案中關鍵環節。
辯方進一步求情指,被告的背景報告内容正面,被告人對自己所爲感到後悔,對受害人感到抱歉,承諾不會再犯,不再沉迷賭博導致欠債而犯案,被告明白案件的嚴重性,願意承擔責任,望法庭輕判。
暫委法官黃士翔判刑時指,受害人年邁,被告利用受害人對親人的關懷,不僅讓受害人蒙受經濟上的損失,還造成受害人心理壓力。被告犯案現場知曉受害人年紀及款項金額。雖然被告在騙案中只是「跑腿」角色,但是他的角色是案中關鍵環節,三個事件也在三天内連續發生。黃官接納控方加刑申請,指「猜猜我是誰」電話詐騙近年呈嚴重趨勢,令社區蒙受嚴重損失,電話詐騙比街頭騙案性質更加嚴重,法庭量刑需有阻嚇性,判三罪共40個月,加刑10個月,終判處被告50個月監禁。
控方代表,大律師潘展平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34歲被告余志發,報稱無業,承認3項串謀詐騙罪。控罪指,他於2023年12月7日至9日,分別3日在香港,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詐騙姓陳、姓王女事主及一名老婦,即不誠實地虛假地表示他們的兒子或孫兒需要金錢,從而誘使他們分別交出現金港幣6萬及兩筆10萬元款項。
案情指,87歲陳姓女事主在2023年12月6日接到陌生來電,對方訛稱陳的孫子被警方拘留,需6萬元保釋金。被告翌日(12月7日)下午到陳的住所取得2萬元後,向陳表示金額不足以保釋其孫子,要求陳到銀行提取更多現金,其後被告帶著2萬元離開住所。
同月8日,84歲王姓女事主亦接獲陌生來電,對方訛稱王的兒子被警方拘捕,需10萬元保釋金。被告翌日(12月9日)上午到王的住所收取10萬元款項後,被告離開住所之際,遭王的親人目睹。王的親人立刻截停被告,質問被告為何在王的住所出現,被告遂取出懷中的10萬元,問對方若歸還款項,是否能離開。王的親人隨即報案,被告被警方拘捕。
被告早前承認3項串謀詐騙罪,暫委法官黃士翔星期四(1月8日)於區域法院判處被告50個月監禁。
被告警誡下稱因欠債才犯案。被告其後表示,案發前認識一名陌生人,對方提出可通過協助收款來賺快錢。除了上述兩次已知的收款事件外,被告另在前年12月8日下午,在九龍塘的遊樂場向一名年約75歲的老婦收取了現金10萬港元,被告將款項交給一名不知名人士。被告承認從涉案3次收款中獲得共3700元報酬。
案件編號:DCCC 814/2024
無良「碰瓷黨」的索償騙案頻頻曝光,鎖定輕微行車事故,待事隔數月、甚至數年後,向涉事司機追討高達數十萬元的「人身傷害」賠償。更誇張的是,連普通小市民分分鐘在公立醫院、勞工處等場所外,都會被律師行人員主動兜攬法律服務,聲稱可為工傷或人身傷亡等「免費」協助索償,但當中暗藏陷阱,小市民得不償失之餘,更會影響日後的索償訴訟。
法律援助律師梁可欣 (右)、法律援助署副署長陳愛容(中)及法律援助律師莊庭君(左)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醫院勞工處竟成不當招攬「熱點」
法律援助署(下稱法援署)副署長(政務)陳愛容接受《巴士的報》專訪時指出,不當的律師招攬服務行為正在明顯演變,以往較常見的模式是「瓜分賠償金」,即從客戶獲得的賠償金額中抽取不當比例,在法援署明文禁止此類行為後,現已轉變為更隱蔽的操作方式。
醫院急症室外,常有聲稱可助工傷或交通事故傷亡索償的「攤檔」,疑替律師行兜攬法律服務。
陳愛容解釋,市民申請法援時,可自行選擇是否「提名律師」,若無特定人選,法援署會在審批案情及申請人經濟狀況後,為其指派律師。然而,現時有不良律師行,利用此空隙,在法援署分署、勞工處、或公院急診室、骨科與物理治療等部門外,以「100%索償成功」、「分毫不收」等口號招攬有索償法律服務需求的市民,聲稱可協助「申請法援」,實則趁機誘使申請人提名,她苦笑道:「有時一看就知(市民)是被夾住上來的。」
法援署特意提醒市民,無需中介代處理或代申請法援。法援署人員願意解答任何問題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「法援名冊上有登記」非質素保證
當中更有律師行以「我們的律師已在法援署名冊上登記」作招徠,令不少市民誤以為相關律師安全、可靠,甚或誤以為是代表「法援署」。然而,陳愛容明確指出,所有在香港合法執業的律師均可申請列入法援律師名冊,僅代表該律師「有牌」,並不保證他擁有充足經驗,亦不反映其過往承辦法援案件的表現良好。
名列名冊僅代表該律師「有牌」。法援署圖片
轉換律師成本高昂
選擇律師不似市場買菜,不合心意便可隨意更換,背後的隱形成本之高,令人咋舌。香港律師普遍按時收費,每小時收費可高達數千元。在訴訟期間,一旦中途更換代表律師,新接手的律師必須從頭審閱所有涉案文件,並重新熟悉案情,自然要重新計算服務時數。
法律援助未必完全免費。根據法援署的《受助人需知》,若案件最終勝訴,部分服務費用或需從賠償金中按比例扣除;但若中途轉換律師,則有可能要先「找數」。陳愛容表示,曾有個案在決定轉換律師後,接獲原律師開出高達兩萬多元的帳單。對一般要申請法援的市民而言,這已非小數目,對許多經濟條件有限的工傷申請人來說,「手停口停」下,更是沉重經濟負擔。
法律援助未必完全免費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或影響訴訟結果
選擇律師的影響遠不止於時間與金錢的損失,更可能直接左右訴訟的結果,甚至對當事人的人生造成深遠影響。法律援助律師莊庭君透露,部分律師在醫院等場所招攬客戶時,往往誇口承諾能為當事人爭取「超級賠償」。然而,當進入後續程序後,卻又急於說服當事人接受遠低於最初承諾的和解賠償方案,「可能案件本身勝算不高,但律師行可能沒有解釋,去到開庭前,才叫受助人去申請法援,推給法援署執手尾,博一鋪,若最終受助人最終勝訴或獲高額賠償,再從中瓜分利益。」他指,這種「技倆」不僅嚴重損害法律服務的專業性,更可能直接損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。
法律援助律師莊庭君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對人生造成深遠影響
陳愛容透露,曾有一名地盤工人獲其委託律師告知,有望獲得200萬元賠償。然而,當保險公司要求律師提供具體賠償計算明細時,該律師卻在未作任何合理解釋的情況下,便肆意將金額驟降至50萬元,如此巨大的落差令當事人難以接受,情緒嚴重受創,也反映該律師未有具體計算賠償金額,只以高額償站作招攬手段。
法律援助署副署長陳愛容(左)、法律援助律師莊庭君(右)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當法援署人員後續接手該個案時,助受人顯得情緒激動,甚至直言:「如果你唔給我賠50萬,我就跳樓。」正因如此,莊庭君感慨:「選擇一位合適、可靠的律師,實在至關重要。」他提醒,切勿輕信律師樓的廣告或宣傳單張,因一個不慎的選擇,不僅可能令當事人承受經濟損失,更可能將其推向情緒與生命的危機邊緣,也影響日後的索償或訴訟結果。
監察制度定期檢視律師表現
莊指,申請法援受助人,若沒特別指定律師,當中約2成會交由內部訴訟團隊直接處理,其餘約8成則會外判予其他合資格的律師行辦理。陳愛容解釋,法援署對外判律師設有嚴格的監察制度,定期檢視律師的表現。
法援署服務範疇涵蓋婚姻家事糾紛、工傷賠償、交通事故索償,以及各類人身傷害訴訟等與民生息息相關的法律事務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若發現外判律師在處理案件中有嚴重失誤如「告錯人」、向受助人提供不良法律意見,又或拖延、專業水準不足等,或在過往案件的判詞中對律師表現的評價,法援署都會記錄在案,並有權將其從名冊中除名,也會履行對當事人的告知責任。莊庭君補充,哪怕是案件進行期間,法援署人員仍會持續審視訴訟的進展,包括審閱法律文件、專家報告等,若發現受助人存在虛假陳述,法援署亦有權中止受助人的法律援助。
莊庭君提醒,市民選擇律師時應審慎辨別,切勿輕信誇大承諾,坊間所謂「零律師費」的招攬手法,實際是律師以承接前期簡單工作為策略,待當事人成功申請法援後,在勝訴後獲賠償後,再申領相關訴訟費用。
申請法援無需透過任何中介或代理人,申請人可直接向法援署遞交申請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法援署人員有着服務公眾的熱忱
法援署作為政府服務部門,逾半世紀以來一直為市民提供關鍵的法律支援。社會上有部分人可能存有誤解,認為「官派律師」服務不如私人律師。惟法律援助律師梁可欣指出,實際情況恰恰相反,「正因為我們無需面對外判律師的營業壓力,反而更能純粹地從當事人的最大利益出發。」她指出,政府律師的工作受嚴格監察,每宗案件的索償計算都需提交詳盡依據,並由上級審核把關,確保專業水準。
法律援助律師梁可欣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她表示,有時會遇上案件證據「不靚仔」的情況,如曾有工地工人在受傷後未即時通報,延誤就醫,且就診時未清楚說明屬工傷事故,導致醫療紀錄與事發時間不符,結果耗時近3年,透過反覆溝通、逐步釐清細節,梳理出完整詳細的證人陳述書,最終在審訊前成功促成雙方和解。儘管賠償金額略低於預期,但當事人知道法援律師「不是hea做」,已深感欣慰,看到受助人臉上洋溢的笑容,法援團隊也深刻感受到工作的意義與價值。
法援署不時會收到受助人手寫的心意卡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法援從來不局限於條文與程序
法援署為本港約8至9成的區域法院和高等法院刑事審訊提供法律代表,這確保了「無罪推定」原則的真正落實,讓經濟困難的被告也能獲得公正審訊。
法援署曾協助的個案,不少受助人都因獲重建生活,而致函署方致謝,更有小朋友親畫畫給法援律師,受助人直言感受到「人間有愛」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但法律援助從來不局限於條文與程序,陳愛容坦言,很多時法援服務是支撐弱者重建生活的力量。她透露,曾見證過長期受家暴困擾的婦女,在律師協助下走出陰影,展開新生活;另一個案是一名退休人士在超市「跣親」受傷,與保險公司周旋賠償時,僅獲「侮辱性」的賠償方案,更被暗示有「攞著數」之嫌,他心有不甘,申請法援爭取合理賠償,結果爭回的不僅是合理賠償這麼簡單,而是「尊嚴」。
可善用法援署的免費諮詢服務
陳愛容提醒,若市民對法律援助有任何疑問,可善用署方的免費諮詢服務,以免墮入陷阱,亦重申,申請法援是無需委託律師或中介代理或陪同到法援署,法援署有職員解答市民或受助人疑問。
法律援助署
地址:金鐘道政府合署9樓及24至27樓
24小時熱線:2537 7677
巴士的報記者攝
若市民對法律援助有任何疑問,可善用署方的免費諮詢服務。巴士的報記者攝